本所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规范自身运营及向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之法律服务,在业界受到广泛的好评及肯定,成立以来,几乎每年都获多项荣誉。本所及本所合伙人获得的主要荣誉有:
2016年
1、2016年1月,本所党支部被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委表彰为“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党组织”。
2、2016年11月,本所党支部获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党组织”。
3、2016年1月,本所合伙人赵瑾律师被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委表彰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优秀律师党员”。
4、2016年,本所合伙人张念律师获评“2015年度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优秀委员”。
5、2016年11月,本所合伙人赵瑾律师获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优秀律师党员”。
6、2016年11月,本所合伙人赵瑾律师撰写的《保护自我权益让消费更有尊严》获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课件优秀奖”。
7、2016年11月,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合伙人刘敏律师、合伙人赵瑾律师撰写的《年度合规性审查法律服务方案》获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律师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目录一等奖”。
8、2016年11月,本所合伙人刘敏律师撰写的《劳动纠纷还是借贷纠纷》获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典型案例优秀奖”。
2015年
1、2015年5月,本所陈换弟律师参加了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法律顾问项目),荣获优胜奖。
2014年
1、本所合伙人刘敏律师的论文《公司僵局防范与化解路径选择》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形势下律师公司业务创新研讨会征文二等奖。
2013年
1、2013年5月,本所获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律协表彰为“2011-2012年度东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2013年1月,本所党支部获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表彰为“东莞市五星级党组织”。
3、2013年8月,在首届东莞市律师运动会上,本所拔河队在参赛7支队伍中,夺得第四名的好成绩;陈梁永钜蓝球联队,在蓝球比赛中获得亚军取。
4、2013年2月,本所合伙人梁智锐律师获广东省司法厅授予为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5、2013年2月,本所合伙人梁智锐律师获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及东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为“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6、2013年5月,本所合伙人梁智锐律师获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律师协表彰为“2011-2012年度先进个人”。
7、2013年5月,本所合伙人张念律师获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律师协会表彰为“2011-2012年度先进个人”。
8、2013年5月,本所合伙人梁智锐律师撰写并在《广东律师》杂志上发表的《引导行业分配制度是推动律师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定为《广东律师》杂志2012年度文章评比一等奖。
9、2013年9月,本所合伙人赵瑾律师的论文《两岸独立董事制度比较》在第四届海峡律师(厦门)论坛上获评为大会优秀论文。
2012年
1、2012年4月,本所获得广东省“两新”团组织授予的“创先争优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2012年1月,本所党支部获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授予“东莞市四星级党组织”荣誉称号。
3、2012年7月,本所党支部获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4、2012年7月,本所党支部获东莞市律协党委表彰为“东莞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党支部”。
5、2012年7月,本所合伙人梁智锐律师获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表彰为2012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党员先锋”。
6、2012年2月,本所合伙人赵瑾律师获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中共东莞市委创争办、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表彰为“东莞市优秀党员服务标兵”。
7、2012年7月,本所陈换弟律师获东莞市律协党委表彰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
8、2012年8月,本所合伙人张念律师论文《浅议法律职业共同体交流平台的有效构建》被评为2012年广东省“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研讨会三等奖“。
2011年
1、2011年,本所荣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之“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为东莞市首家获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
2、2011年7月,本所党支部获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3、2011年9月,本所在东莞律师行业迎建党九十周年歌唱比赛中,20人合唱《年轻的朋友来相会》获得优胜奖。
4、2011年10月,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获国家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表彰为“广东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
5、2011年6月,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获广东省律协党工委表彰为“庆祝建党90周年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
6、2011年6月,本所合伙人赵瑾律师获广东省律协党工委表彰为“庆祝建党90周年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7、2011年7月,本所合伙人梁智锐律师获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8、2011年度,本所合伙人赵瑾律师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2011年度律师工作先进个人”。
9、2011年10月,被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评为广东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
2010年
1、2010年度,本所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零投诉先进集体、法援工作先进集体、爱心捐助先进集体、人均业务先进集体、参与行业建设先进集体和参与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2、2010年3月,本所党支部获东莞市律协党委表彰为“东莞市律师行业先进党支部”。
3、2010年8月,在东莞市第七届司法行政系统运动会上,本所拔河运动队,在参赛的10支队伍中,夺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
4、2010年12月,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获广东省律协党工委表彰为“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
5、2010年12月,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获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全省律师参政议政杰出贡献奖 ”。
6、2010年12月,本所合伙人梁智锐律师获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杰出贡献奖”。
7、2010年度,本所张念律师获得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2010年度律师工作先进个人”。
8、2010年度,本所赵瑾律师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2010年度律师工作先进个人”。
9、2010年3月,本所赵瑾律师获东莞市律协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
1、2009年9月,本所获国家司法部表彰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2、2009年度,本所被市司法局表彰为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零投诉先进集体、法援工作先进集体、爱心捐助先进集体、人均业务先进集体。
3、2009年6月,本所党支部获市委组织部、市企业工委命名为:东莞市“两新”组织固本强基工程示范点标兵。
4、2009年7月,本所合伙人梁智锐律师获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工委表彰为“律师行业优秀党员”。
5、2009年度,本所赵瑾律师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2009年度律师工作先进个人”。
6、2009年,本所赵瑾律师获东莞市律协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8年
1、2008年2月,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本所“2007年热心公益突出贡献奖” 荣誉称号。
2、2008年度,本所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零投诉先进集体、法援工作先进集体、爱心捐助先进集体、人均业务先进集体和参与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3、2008年度,本所党支部获东莞市律协党委表彰为先进党支部。
4、2008年,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5、2008年12月,本所合伙人梁智锐律师获得“2008年广东省业务典型案例二等奖”。
6、2008年5月,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被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东莞市青年联合会、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授予“东莞市优秀青年”称号。
7、2008年3月,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获东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2007年度全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
8、2008年度,本所赵瑾律师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2008年度律师工作先进个人”。
9、2008年度,本所张念律师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2008年度律师工作先进个人”。
10、2008年7月,本所赵瑾律师获东莞市律协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11、2008年7月,本所合伙人梁智锐律师获东莞市律协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7年
1、2007年度,本所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零投诉先进集体、法援工作先进集体、爱心捐助先进集体、人均业务先进集体和参与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2、2007年度,本所张念律师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2007年度律师工作先进个人”。
2006年
1、2006年度,本所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零投诉先进集体、法援工作先进集体、爱心捐助先进集体、人均业务先进集体和参与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2005年
1、2005年6月,广东省司法厅授予本所“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正”荣誉称号。
2、2005年7月,本所获广东省司法厅表彰为“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全省获此荣誉的两家律师事务所之一。
3、2005年度,本所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律师工作先进集体。
4、2005年度,本所刘敏律师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2005年度律师先进个人”。
2004年
1、2004年度,本所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律师工作先进集体。
2003年
1、2003年度,本所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律师工作先进集体。
2、2003年11月,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获广东省律协党委表彰为“在公益事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
2002年
1、2002年度,本所获东莞市司法局表彰为律师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