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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由陈锡康和梁智锐两位创始合伙人发起创建,1999年12月16日获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每年的12月16日为本所的所庆日。

          本所的标志集中反映了本所创建的初心。

          本所的标志由英文字母C和L的混合变体与繁体的“陈梁永钜”四个中文字组合而成。

    C和L两字母合体部分隐含五层寓意:

    1、两名发起人姓氏首字母,宣示本所发起人的担当承诺;

    2、英文commitment(承诺)和loyalty(忠诚)的首字母,宣示本所的职业价值;

    3、英文compliance(合规)和legitimization(合法化)的首字母,宣示本所的职业特性;

    4、英文concentration(专注)和leadership(领导)的首字母,宣示本所的专业追求;

    5、视觉上有扬帆感觉,宣示本所坚毅前行的工作信念。

          本所标志中繁体中文字部分,厚重的隶书宣示本所对职业责任的理解和对社会责任的承担。

          方正沉稳的中文字体与富有动感的英文字母混合变体的组合,宣示本所守正出新的工作风格。


          持续发现、引领和创造服务需求,有效满足客户服务期待,是服务工作的核心要义,是获得市场认知、认同和认许的基础。

    准确定位客户群体、服务需求以及服务目标,有效组织开展服务工作,是服务提供者获得良性发展的必要保证。

          本所坚持,将本所定位为客户赋能助力的平台,将为客户实现期待提供良好专业支持作为本所的服务目标,并以此作为本所取得良好业绩的基石。

          本所明确,本所需要服务的客户,不仅包括业务委托人,也包括本所同仁以及与本所同仁一起构筑服务产业生态的业务合作伙伴。

          为落实以上市场定位,本所一直坚定不懈执行如下两项基本市场策略:

    1、“佐就辉煌”。

    客户是本所工作的聚焦点。本所的经营目标是帮助客户获得更大的成功。

    本所根据客户实现其业务目标的程度来判断本所及本所同仁的工作有效度。

    2、“与客户一起成长”。

          本所致力于与客户建立共生共荣的长期信赖关系,帮助客户不断走向更大的成功。

          针对客户不同发展阶段的核心需要,本所均有相应的服务组合,以全周期覆盖的服务为客户的良性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本所的愿景是成为法律风险管理和控制整合方案的领先提供者。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系统风险高发,要完全避免变化和排除意外,既不客观,也不可能。在现代法治社会中,随时都有可能需要面对各种与法律相关的不确定性。

          法律服务的实质是以确定的预判和安排协助有效应对与法律相关的各种不确定性。

          本所的服务定位即是为客户提供合理的确定性和安全感,最终目标是使客户实现生活或营商目标的进程更为有序、可控。

          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可能涉及众多资源的调用和手段的组合,解决方案的厘定和执行涉及大量的协调工作,本所长期致力于法律风险管理和控制整合方案的探寻和实践,以期协助客户以更有效率、更具性价比的整合方式有效管控风险。

          本所的基本方法是,坚守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以结构化思维对事实、问题和法律进行解构,以系统化思维对事实、问题和法律进行研判,以精益化思维对事实、问题和法律进行重构,形成兼具合法性、可行性和适当性的整合解决方案,并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风险的审慎态度,反复检视验证解决方案,力求通过具有预见性的确定编排协助客户应对不确定的变化前景。

          控制风险,创造价值。


          本所坚持,以“德业、敬业、专业”作为我们的基本伦理守则,指引和统领我们的工作。

          为践行以上理念,本所要求全所同仁:

    1、严守执业行为规范。按照最高的职业伦理标准行事,是获得和维持客户信任的必要前提。

    2、坚守客户根本利益。对实现客户利益解决方案的不懈探寻,是本所回报客户信赖的应有担当。

    3、精益推进服务工作。持续提升本所服务的专业质素和应对效率,协助客户有效实现成本控制目标,是维持市场竞争力的根本保证。

          本所承诺,将竭尽全力提供一个优质的工作环境、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支持、完善的在岗培训以及系统的工作历练。

          本所期待,我们的员工将可以因此而获得良好的工作技能、丰富的工作阅历、值得自豪的工作履历和专业声望,为员工的个人发展储备足够动能。


          为有效的组织开展工作,向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本所选择以“守正”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以“出新”作为基本的工作目标。

    本所要求,全所同仁应:

    1、坚持行正步。在开展基础研究时,严格应用行业公认的执业规范和作业方法,对待决问题、事实要素和相关法律进行系统解构;

    2、坚持走正道。在确定工作思路时,综合应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在法治许可的范围内寻求问题解决方案。

    3、坚持守正念。在作出专业判断时,既要尊重委托人的意愿,忠实履职,又要坚守法律人独立判断的专业精神,诚实履职,在委托人的意愿和法治框架内的可行性之间提炼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地从根本上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4、坚持精益求新。在选定解决方案时,以解构后的待决问题、事实要素和相关规定为基础,以委托人的预定目标为导向,系统重构,反复推演,不断优化解决方案。


    本所主张:

    1、立足专业特长,合理甄选业务,做能做之事;

    2、践行社会责任,全力展现担当,做当做之事;

    3、避免利益冲突,审慎接受委托,做宜做之事;

    4、恪守职业道德,忠诚尽责履职,做好定做之事。


    为最大限度保障本所过往、在办和在谈客户利益,本所坚持:

    1、避免利益冲突。在与客户开始实质交流之前,本所会先行核实,待委托事项和本所在办业务或过往受托业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相应冲突是现实的还是潜在的,是否足以导致本所不便接办待委托事项。

    2、尊重客户选择。可以接办业务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尊重客户意愿,指派适当的本所执业人员经办委托事务,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3、保守客户秘密。本所严格执行保密的执业行为规范要求。委托事务办理完毕,本所会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得的客人信息做好保密。即便因存在利益冲突不能接受客人委托的,也会妥善处理因前期接触掌握的客户信息。


          本所深知,高品质的服务是实现客户根本利益的关键,合理的收费则是服务可持续的必要保证。

          法律服务收费受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所涉标的大小、所需专长、耗时、人力以及专业责任与风险等诸多因素影响。

          本所理解,客户对成本控制有要求,对服务性价比提升有期待。

    为有效响应客户期待,配合客户的成本控制需要,本所坚持:

    1、遵循收费指引。本所公布的收费标准是本所根据主管部门公布之指引并在东莞市物价局核准的范围内,结合本所的执业实际制定。

    2、丰富收费组合。本所提供按时收费、按件收费、比例收费和风险代理等主管部门许可的多种收费方式。客人可结合需要和意愿与本所商定最终的收费安排。

    3、提报收费确认。每个具体法律事务的取费,均应以本所经办律师报经客户确认之服务报价为准。

    4、统一收费安排。律师服务费和预收办案费均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得私下自行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是社会安宁、繁荣和稳定的基石,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

          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捍卫法治、推进法治是法律人不可推卸的职责使命。

          本所要求,全所同仁均应坚守法治的核心价值,时刻践行法律人的责任担当,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法治信仰,引导法治理性,助推法治建设。

          本所鼓励,本所同仁对法治工作的承诺和担当,应贯穿各类法律工作的全过程,无论是日常的执业活动,还是各类公益奉献、公义参与、法学研究、实务研习、专业推广以及职业教育等社会活动。在参与活动时,本所同仁均应积极传递前述的法治基本价值。

          本所坚信,对于以上原则和基本价值的坚持,将使本所实现愿景的步伐更为坚实,也使本所同仁的个人事业获得更好的成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