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曼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职工债权报告
(2022)法曼莉强清字第Z004号
广东法曼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债权人、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有关广东法曼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曼莉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组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行相应职责。现对职工债权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调查工作
清算组为出具本报告,进行如下之调查工作及获得的资料:
1.前往法曼莉公司工商登记住所地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2.向法曼莉公司股东及职工调查了解情况及获取相关资料文件;
3.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调查了解情况及获取相关资料文件。
二、通过调查了解的情况及获得之资料
1. 法曼莉公司向其职工支付工资的银行流水和公司工作人员的证件复印件。
2.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出具的《2022年2月欠缴社会保险费清单》
三、报告依据
清算组以现有获得之资料及信息作为基础,以下截止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起的现行法律、法规作为法律依据。
四、职工债权
根据清算组调查了解的情况及获得之资料,法曼莉公司的职工债权共3笔,共计人民币67,090.14元。具体为欠付2位职工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以及依法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详见附件。
五、公示期及异议程序
清算组将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列出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本文件出具之日至2023年11月22日止。
如各职工债权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在2023年11月13日前要求清算组更正;清算组不予更正的,各职工债权人可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示期届满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广东法曼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广东法曼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广东法曼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职工债权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