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东莞市群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兴公司”)破产清算案,基于对群兴公司财产状况进行调查获悉的情况以及群兴公司债权核查的情况,群兴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14日作出(2026)粤1971破4号《民事裁定书》以及(2026)粤1971破4号之一《公告》,裁定宣告群兴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东莞市群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26)粤1971破4号之一裁定书(宣告破产).pdf
(2026)粤1971破4号之一公告(宣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