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米艾家居(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人: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2月25日作出(2024)粤19破2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乔立勇对佳米艾家居(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担任佳米艾家居(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通知各职工债权人下载及填写本公告后附附件《送达方式及地址确认书》、《银行账户确认书》,在签字捺印后将原件或扫描件或拍照件以邮寄/短信/电邮方式反馈予管理人。其中,所提交的银行账户必须为债权人本人名下一类账户,并请自行与银行确认准确开户行全称。
如有疑问,请联系管理人。
此致
佳米艾家居(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本公告附件:
1.《送达方式及地址确认书》
2.《银行账户确认书》
3.管理人联系方式:电话:0769-23032198,18002910032,18824203203;地址:广东东莞南城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25楼,邮箱:pcaj@gdcl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