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东莞市合信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信通公司”)破产清算案,基于对合信通公司财产状况进行调查获悉的情况以及债权核查情况,合信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2022)粤19破8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合信通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通知。
东莞市合信通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民事裁定书】(2022)粤19破84号之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