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中泰破管字第Z002号
东莞中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有关东莞中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公司”)破产清算案,此前已通知定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便于债权人参会,现就该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年9月12日15:00时
二、会议形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网络会议
三、会议议程:详见附件
四、参会说明
1.参会方式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将于会议开始前通过手机号向债权人发出参会短信通知,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可选择如下方式参会:
(1)通过手机端参会:债权人收到参会短信后,搜索微信小程序“东莞法院破产平台”,有授权参会人员的,以债权申报材料当中确认的授权参会人员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账号;如果没有授权参会人员的,以债权人本人(如债权人为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如债权人为法人)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账号。开会前30分钟在前述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入会议。
(2)通过电脑端参会:债权人收到参会短信后,可使用电脑谷歌浏览器输入https://pc.dgcourt.gov.cn/pczqr的网址,有授权参会人员的,以债权申报材料当中确认的授权参会人员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账号;如果没有授权参会人员的,以债权人本人(如债权人为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如债权人为法人)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账号。开会前30分钟在前述网页登录并进入会议。
2.会议材料上传
2024年9月9日后,本次会议材料可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搜索“东莞中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材料”查阅下载;亦可从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官网(网址: http://www.gdclco.com.cn) ,点击“破产事务>东莞中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材料”栏目查阅下载,也会一并上传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
3.会议签到
会议开始前,债权人及/或受委托人请在登陆进入会议后,在会议的聊天室输入“已到会”进行签到,如因系统或网络等原因未及时签到,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根据届时实际情形对签到、参会情况予以确认。如未按前述形式进行签到,相关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4.提问与答疑
(1)会议期间设提问与答疑环节、该环节整体时间约30分钟;提问与答疑环节安排在管理人向债权人报告完议程既定事项之后进行。
(2)提问与答疑环节中,债权人应根据管理人的提示与指引予以提问,考虑到会议时长等,每位债权人提出的问题尽量控制在2个以内。
(3)提问与答疑环节中,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应按在债权表中对应的编号顺序提示与指引债权人进行提问。债权人接到管理人的提问指示后,如需提问,应在2分钟内将问题的具体内容予以清晰完整说明;如无问题,则回复“无问题”。如债权人在1分钟内未做任何回应,则视同无问题。
(4)就各债权人在该环节提出的各项问题,管理人将在提问环节结束后安排集中答疑,并视各问题内容与实际情况予以即时答复或会后另行答复。
五、特别提醒
1.参加本次网络债权人会议,有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手机号以为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确认的手机号为准;没有委托代理人的,以《送达方式及地址确认书》中确认的手机号为准。会议平台将向且仅向前述手机号发送参会短信通知。若因提供信息错误、未妥善保管短信验证码、泄露转发验证码等情形导致未能参会,相应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如债权人及/或经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签到,将视为该债权人缺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不享有表决权,有关法律后果将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东莞中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
1.《东莞中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2.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769-23032198、18002910032,联系地址:广东东莞南城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25楼,邮箱:pcaj@gdclco.com.cn
附件
东莞中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9月12日15:00时
会议地点: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
会议方式:网络会议
参会人员:
1.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承办合议庭成员
2.已进行债权申报登记的债权人及职工债权人
3.东莞中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成员
4.其他列席人员
会议议程:
一、宣布债权人到会情况
二、审阅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三、核查债权
四、审议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五、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六、审议破产财产预分配规则
七、审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方案
八、审阅关于债务人股东出资责任报告
九、审阅关于债务人有关人员责任报告
十、审阅审计事项的报告
十一、审阅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十二、管理人接受债权人提问并进行答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