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东莞市文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奥公司”)破产清算案,文奥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3日作出(2023)粤19破16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以及(2023)粤19破164号之二《公告》,裁定终结文奥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通知。
东莞市文奥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2023)粤19破164号之二《公告》.pdf
(2023)粤19破16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