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东莞市文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奥公司”)破产清算案,基于对文奥公司财产状况调查获悉的情况以及文奥公司债权核查的情况,文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资不抵债,且无任何主体提出重整或和解的申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2日作出(2023)粤19破16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和《公告》,裁定宣告文奥公司破产。
特此通知。
东莞市文奥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附:
【民事裁定书】(2023)粤19破164号之一.pdf
【公告】(2023)粤19破164号之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