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2)科来破管字第Z019号
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5日作出(2022)粤1971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4月2日作出(2022)粤1971破14号之《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为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管理人就科来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案定于2023年2月3日通过书面方式召开科来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二、具体的会议议程详见《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初稿)》(见附件),具体议程以发送债权人的会议材料内容为准。
三、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当天通过债权人在债权申报过程中预留的邮箱发送给每位债权人。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附件:
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初稿)
会议时间:2023年2月3日
会议方式:书面(电子邮箱送达会议材料)
参加人:
1.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承办合议庭成员
2.已进行债权申报登记的债权人
3.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成员
4.公司有关人员
会议议程:
一、债权人审阅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二、债权人核查债权
附:Z019-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