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5日作出(2022)粤1971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4月2日作出(2022)粤1971破14号之《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为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要求,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鼓励管理人通过线上模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现管理人就科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案定于2022年6月14日10:00通过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科来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贵方准时参加。
二、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和便利贵方后续接收该案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提供具体债权人会议登录方式,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该案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简化破产案件办理方式的工作方案》(见附件1),请贵方仔细阅读并按下述要求予以回复确认。
三、具体的会议议程详见《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初稿)》(见附件2),具体议程以发送债权人的会议材料内容为准。
四、请贵方务必于2022年6月7日前对《债权人确认回函》(见附件3)签字盖章并寄送给管理人。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Z002东莞市科来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