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您好!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作出(2020)粤19破申1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东莞市诚亿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对东莞市宇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海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其后,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2020)粤19破86号《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市宇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有关宇海公司破产清算案,人民法院结合各债权人此前关于《东莞市宇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意见,作出(2020)粤19破86号之五《民事裁定书》对前述经表决的分配方案予以了裁定认可。
特此通知。
法院裁定文书内容请详见附件。
东莞市宇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