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侨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东莞市侨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1日作出(2021)粤19破申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东莞市侨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伟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其后于2021年12月8日作出(2021)粤19破114号之《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为东莞市侨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现特就侨伟公司之破产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宜向贵方通知如下:
一、如贵方对侨伟公司拥有债权(无论是否到期),请于2022年1月14日前按照后附之申报说明尽快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债权申报。
二、侨伟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前述会议的具体召开形式、地点等,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东莞市侨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23032198、1800291003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太路23号鸿禧商业大厦907-912
联系人:钟小姐、姚小姐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