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泛达玩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文书案号更正的公告
东莞泛达玩具有限公司债权人: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日作出(2021)粤19破申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钟天举对东莞泛达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达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7月23日作出(2021)粤19破60号之《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为东莞泛达玩具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法院最新修订提供的该案文书,现就该案相关文书案号的更正情况作如下公告:
一、《决定书》【(2021)粤19破24号】,案号更正为【(2021)粤19破60号】;
二、《公告》【(2021)粤19破24号】,案号更正为【(2021)粤19破60号】;
特此公告。
附上法院文书供同步查阅。
东莞泛达玩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1.《决定书》【(2021)粤19破60号】;
2.《公告》【(2021)粤19破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