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远日破管字第Z002号
东莞市远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贵院于2021年8月31日作出(2021)粤19破申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代云天对东莞市远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其后,于2021年9月26日作出(2021)粤19破89号《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市远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要求,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鼓励管理人通过线上模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现管理人就远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案定于2021年12月8日10:00通过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远日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贵方准时参加。
二、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和便利贵方后续接收该案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提供具体债权人会议登录方式,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该案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远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简化破产案件办理方式的工作方案》(见附件1),请贵方仔细阅读并按下述要求予以回复确认。
三、具体的会议议程详见《东莞市远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初稿)》(见附件2),具体议程以发送债权人的会议材料内容为准。
四、请贵方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前对《债权人确认回函》(见附件3)签字盖章并寄送给管理人。
特此通知。
东莞市远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