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远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东莞市远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31日作出(2021)粤19破申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代云天对东莞市远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其后,于2021年9月26日作出(2021)粤19破89号《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市远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现特就远日公司之破产债权申报有关事宜向贵方通知如下:
如贵方对远日公司拥有债权(无论是否到期),请按照后附之申报说明在2021年11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债权申报。
有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具体地点及形式,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东莞市远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69-23032198、18002910032,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太路23号鸿禧商业大厦907-912,联系人:钟小姐、孔小姐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