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泛达玩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的通知
东莞泛达玩具有限公司各职工债权人: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日作出(2021)粤19破申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钟天举对东莞泛达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达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7月23日作出(2021)粤19破24号之《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为东莞泛达玩具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管理人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管理人经向能够有效联系的几位职工征询担任职工代表的意见,其均表示无意担任职工代表。
由于本案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基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快速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及该案件的实际情况,后续对债权人的通知管理人将采用电邮、信息或电话等简便方式进行。
因此,请各位职工债权人在收到本通知的5日内向管理人提供用于后续接收通知的电邮、电话等信息【见于附件】。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姚小姐,联系电话:0769-23032198,18002910032,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太路23号鸿禧商业大厦九楼907-912室,邮箱: pcaj@gdclco.com.cn。
就案件办理的相关通知,管理人也将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http: / /www. gdclco. com. cn)进行公告,请关注公告。
若各职工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管理人反馈而导致后续无法及时接收文书及通知的,相关法律后果由各职工自行承担。
特此函告。
东莞泛达玩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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