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康特尔破管字第Z002号
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5日作出(2020)粤19破申1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凡牛致信投资有限合伙对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特尔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其后,于2021年3月22日作出(2021)粤19破2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要求,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鼓励管理人通过线上模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现管理人就康特尔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案定于2021年6月16日15:00通过线上工作群方式召开康特尔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的工作群名称为“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群”【群号码:548351925】(以下简称“工作群”),请贵方准时参加。
二、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和便利贵方后续接收该案的相关文件资料,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该案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简化破产案件办理方式的工作方案》(见附件1),请贵方仔细阅读并按下述要求予以回复确认。
三、具体的会议议程详见《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见附件2)。
四、为确保有效参会,请贵方务必于2021年6月10日前指定一个QQ号加入该案工作群,并填写《债权人确认回函》(见附件3)和签字盖章后寄送给管理人。
特此通知。
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