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债权人: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5日作出(2020)粤19破申1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凡牛致信投资有限合伙对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特尔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其后,于2021年3月22日作出(2021)粤19破2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现特就康特尔公司之破产债权申报有关事宜向贵方通知如下:
如贵方对康特尔公司拥有债权(无论是否到期),请按照后附之申报说明在2021年5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债权申报。
有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6月16日15时召开,具体地点及形式,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1. 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69-23032198、18002910032,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太路23号鸿禧商业大厦907-912,联系人:孔小姐
2. Z001-东莞市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