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伟吉模具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4日作出(2019)粤1972破申40号之《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东莞市高记精密模胚制品有限公司对东莞市伟吉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吉公司”)之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4月17日作出(2020)粤1972破6号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之相关规定及法院指示,对伟吉公司的职工进行调查并出具本报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