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必思拉链(东莞)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作出(2019)粤1971破申65号之《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佛山凯恩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爱必思拉链(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必思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11月6日作出(2019)粤1971破65-1号之《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为债务人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要求,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鼓励管理人通过线上模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现管理人就爱必思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案定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通过线上工作群方式召开爱必思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的工作群名称为“爱必思拉链(东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工作群”(以下简称“工作群”),请贵方准时参加。
二、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和便利贵方后续接收该案的相关文件资料,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该案实际情况制定了《爱必思拉链(东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简化破产案件办理方式的工作方案》(见附件1),请贵方仔细阅读并按下述要求予以回复确认。
三、具体的会议议程详见《爱必思拉链(东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见附件2)。
四、为确保有效参会,请贵方务必于2020年3月20日前指定一个QQ号加入该案工作群,并填写《债权人确认回函》(见附件3)和签字盖章后进行扫描/拍照,在前述期限内通过电邮方式发送至管理人后附邮箱。
特此通知。
爱必思拉链(东莞)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