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第三法院”)分别于2018年12月11日及12月14日作出(2018)粤1973破申45号之《民事裁定书》与(2018)粤1973破46号之《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李星、张丽芹对东莞市华轩幕墙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轩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为华轩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东莞市华轩幕墙材料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债务人知识产权后续处置安排的报告》,管理人将于2019年10月8日15时起至2019年10月9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处置单位:东莞市华轩幕墙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对(2018)粤1971破46号东莞市华轩幕墙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债务人即华轩公司名下的注册商标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信息详见后续发布的《拍卖公告》等文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