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告东莞市格美能源有限公司破产之公告
东莞市格美能源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18年8月24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莞市格美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东莞市格美能源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员工已经遣散。现资产为机器设备拍卖款2,096,597元,以及对外债权100,000元。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核及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确认,东莞市格美能源有限公司负债额为10,388,619.72元。东莞市格美能源有限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没有重整、和解的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0日裁定宣告东莞市格美能源有限公司破产。
具体详见后附之《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1973破16号】
东莞市格美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