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毅悦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年11月14日作出(2017)粤1971破申54号《民事裁定书》及2017年12月21日作出(2017)粤1971破申5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莞市毅悦针织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为毅悦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决定,定于2018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东莞市毅悦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为提高会议效率,加快推进破产财产分配进度,管理人先行向各债权人发出毅悦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债权表(详见后附)供同步查阅及核查。如各债权人对债权表上记载的拟核定金额有异议,请按如下方式反馈:
一、在2018年10月10日前在后附核查意见表中填写异议债权及异议理由,于2018年10月10日前邮寄至管理人;或
二、在2018年10月10日前直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各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采取任一方式反馈核查意见的,视为同意债权表上的审查结果。
本邮件的附件资料清单如下:
1.《关于反馈债权核查意见的通知》【(2017)毅悦破管字第Z001号】
2.《东莞市毅悦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核查意见表(第1期)》
除发送本电子邮件外,管理人同步邮寄了上述资料,请各债权人详细查阅,并请各债权人将上述通知回执签字盖章后邮寄给管理人。
特别提醒:管理人通讯信息为:收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23号鸿禧商业大厦九楼907-912室,收件单位: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东莞市毅悦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收件人:苏律师;联系电话:0769-23032198,邮编:523009。
特此通知。
东莞市毅悦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东莞市毅悦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反馈债权核查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