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1日,在十届省政协三次会议期间,为解决本省律师执业“三难”问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联合发文解决《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执行过程存在的矛盾的提案》,建议参照1998年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颁布《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做法,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人大内司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一起联合发文,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解决《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执行过程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