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6日-27日,七届全国律协第二次理事会在安徽合肥白天鹅大酒店召开,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会议。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李宏塔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司法部律公司司长杜国兴、副巡视员丘征,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副厅长王翠凤,全国律协会长于宁、七位副会长及秘书长邓甲明出席开幕式并在主席台就座,开幕式由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主持,七届全国律协理事、各省市自治区律协会长、秘书长等260余人出席会议。
本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陈锡康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吴爱英部长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审议《七届全国律协财务工作报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说明》等。全国律协会长于宁作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常务理事会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并对未来一年的工作思路提出构想和展望。
会议要求各级律协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指导全国律师队伍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律师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在全系统形成了浓厚的“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建立违规行为处分制度,督促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加强自我管理;与法院、检察院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及时掌握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各个环节的监督,通过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两种方式,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着手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考核制度,探索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有效的评级制度,构建科学的行业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制度和机制,促进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的评价公开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