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晚,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在安徽合肥召开,于宁会长主持会议。
本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陈锡康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七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七届全国律协2009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关于制定(七届全国律协2010年度会费收支预算)的报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关于调整全国律协海商海事、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会成员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全国律协教育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和《关于提请审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修订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