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银监局和东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获批准从2009年11月开始筹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决定,2009年12月5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东莞市索菲特御景湾酒店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大会选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
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当选为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