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8日,广东省律师协会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以下简称“贸仲华南分会”)在广州举行了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联席座谈会。省律协会长薛云华、副会长陈锡康、秘书长叶港,贸仲副主任郭晓文,贸仲华南分会副秘书长刘晓春、咨询发展处副处长谢卫民,省律协相关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主任以及贸仲华南分会广州地区的仲裁员代表共3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陈锡康副会长,刘晓春副秘书长联席主持了协议签订仪式及座谈会。
协议签订仪式上,薛云华会长及郭晓文副主任共同签署了《广东省律师协会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战略合作协议书》,为双方日后长远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陈锡康副会长,刘晓春副秘书长分别介绍了此次合作的背景与框架。成立于1956年的贸仲,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个国际仲裁机构,是世界主要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之一,受理涉外和国内仲裁案件。华南分会是贸仲的第一个分会,于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广东成立,在中国华南地区和港澳台地区、乃至海外的商事纠纷解决领域拥有极高的影响和声誉,为促进广东投资贸易和经济建设、营造广东和谐的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探索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设方面,华南分会一直是业界的先行者和主要推动者,并在国内率先设立与仲裁紧密结合的调解中心。广东省律师协会作为中国国内会员人数最多的律师协会之一,在积极推动法律服务业的规范和拓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等方面的探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并拥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丰富的人才资源。因此,作为法律服务团体,省律协与贸仲华南分会具有共同的合作基础。
近年来,华南地区经济高速增长和“珠三角发展纲要”的实施对商事纠纷解决的便利化、自由度、深度、广度以及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缔 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共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在广东的探索和创新,丰富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为共同提升本地区法律界的竞争实力,迎接法律服务业新一轮大发展进行技术和人才上的储备,贸仲华南分会与广东律协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加强合作。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信息共享、专业培训、专业研讨、专业调研、专业推广、仲裁员及调解专家的选聘及考评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在专业培训方面,双方将每年共同举办培训活动,并在双方认可的培训课程上实行再教育学分的互相承认,各自举办的培训活动,也将允许对方成员参加;在专业调研及研讨方面,双方将针对广东律师在涉及商事争议解决法律事务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联合调研,不定期共同举办法律理论及实务问题的专题研讨会,由双方的资深人员担任主讲嘉宾;在仲裁员及调解专家的选聘及考评上,广东律协可向华南分会推选优秀人选,广东执业律师的诚信记录也将列为仲裁员及调解专家的重要考评依据。此外,双方还互相支持对方的专业推广活动,为提高我省乃至华南地区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共同努力。
座谈会上,双方代表纷纷表示对两家的合作前景充满信心。贸仲副主任郭晓文在讲话中进一步强调了双方合作的基础,并认为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及研讨活动等方面的合作,可以很好地提高律师及仲裁员的专业水平及业务能力,更好地适应实施“珠三角发展纲要”的需要。省律协会长薛云华在讲话中谈到,贸仲自成立以来,其形象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尊重,通过合作,广东律师不仅业务水平将得到提高,其整体形象也将受社会公众更广泛的认可。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仲裁员袁古洁认为,近年来贸仲华南分会及广东律协对广东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此次合作,是在如何更好地促进双方发展上作更深层次思考的结果,要将协议的内容落到实处,就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不仅对外推广,在行业内部也要广泛宣传,让会员们了解双方的合作关系、合作内容及意义。
通过座谈,不少律师及仲裁员认为,加大宣传推广将是双方合作的重要内容。有的仲裁员提出双方可组织专门针对客户的宣讲团,让客户了解、接受本地律师及仲裁员所提供的服务,同时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发挥职能作用,以争取政府部门的认可和支持。有的律师认为,应在地方仲裁机构及一些大型机构如企业、银行中加大推广力度,此外,目前有一些法律问题还没纳入仲裁的解决机制中,贸仲可在这方面进行研究,并作相应的宣传。在专业培训方面,许多律师代表认为,与贸仲的合作,是提升律师业务能力难得的机会,可发挥贸仲在专家这方面资源优势,给予律师业务培训更多的帮助,建议将每年的合作培训制度化、常规化,结合某一专题作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贸仲专家的讲解使律师对仲裁的内容、条款尤其是仲裁程序加深认识,提升这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也可吸收更多的律师参与仲裁工作和仲裁调解工作,形成更具专业性和实操性的仲裁队伍和仲裁调解队伍,提供更高质量的仲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