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9日,由广东省司法厅、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主办,省律师协会与相关协会联合协办的广东省侨资企业、中小企业、“三农”律师服务团成立大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李柏阳,省司法厅副厅长杨日华,省侨办副主任陈仰豪,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刘焕泉,省律师协会会长薛云华、副会长陈锡康、陈紫芸、崔峰,厅律管处处长梁震、省律协秘书长叶港等出席了会议。珠三角地区司法局、侨办、中小企业局有关领导、律师协会会长、侨资企业、中小企业代表以及律师服务团团长、副团长约200人参加了会议。
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李柏阳在会上宣读了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同志的书面讲话,梁伟发同志指出,省委省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侨资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三农”工作,并出台了多项措施推动相关企业和“三农”工作的平稳健康发展。省司法厅、省侨办、省中小企业局能主动搭台,成立广东省侨资企业、中小企业、三农律师服务团,这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对帮助广大侨资企业、中小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共渡经济难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具有重大的意义。
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在会上指出,律师服务团的成立是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利用律师队伍的专业优势,从法律层面帮助广大侨资企业、中小企业及“三农”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为侨资企业、中小企业及“三农”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服务和保障侨资企业、中小企业及“三农”的发展。
省律师协会会长、省侨资企业律师服务团团长薛云华代表三个服务团在会上作了表态:律师服务团全体成员一定恪尽职守,按服务团工作办法要求,努力维护侨资和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专业的法律服务,让企业放心,让广大农民受益,让省委和省政府满意。
广东省侨资企业、中小企业、三农律师服务团分别制定了工作暂行办法,并明确主要职责是为侨办与侨资企业、中小企业局与中小企业以及农业部门与“三农”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三个律师服务团各由100多名律师共316人组成,均下设专家咨询小组,专门为侨办、中小企业局及农业部门工作决策及措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业务小组,为侨资企业、中小企业及“三农”提供法律服务,以提高侨资企业、中小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三农”工作健康发展。
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在会上被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局联合聘任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