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4/23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承办的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十七届年会于2007年4月20-23日在北京召开,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率广东省律师代表团参加会议。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于1991年在日本东京成立,总部设在东京。现拥有来自67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余名会员,其中多数是居住在亚太地区或对亚太地区有着浓厚兴趣的从事国际商务业务的执业律师。协会只设个人会员,不设团体会员。如果每一个司法管辖区拥有25名以上会员,则产生一名理事代理该司法管辖区。现共有25名理事代表25个司法管辖区,其中包括香港和中国台湾,此外另有5名扩充理事。协会共有13名官员,包括会长、候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
根据章程,环太律协的宗旨是致力于整个亚太地区律师业的发展,提高地区内律师业地位和发展律师的组织机构,推进本地区法律和法制建设的发展,促进律师间的交流,研究和讨论本地区有关的法律问题,分享影响本地区法律发展的信息,为会员公平和平等的服务,促进法治。为此,环太律协下设17个专业委员会,涵盖航空法、跨境投资、争议解决与仲裁、能源与自然资源、环境法、金融机构和业务、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海商法及税法等诸多法律领域。环太律协由创始之初的十几人发展到现在的千余人,主要得益于亚洲经济的快速发展。该协会的目标之一就是帮助律师及时了解那些影响其他客户的经济发展与法律变化,目标之二是为亚太地区的商法律师提供一个联系与交流的平台。
协会每年5月举办一次年会。自2001年起分别由日本、香港、印度、韩国、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和中国律师轮流担任会长。
经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积极申请并经环太律协理事会讨论决定,第17届环太律协年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