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领域
服务团队
本所新闻
法律快报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专项事务
破产管理
强制清算
当前位置:首页 >
本所新闻
四名河南律师经广东省律师协会安排到本所交流学习30天
2006/11/1
2006
年
11
月
1
日,按照广东省律师协会和河南省律师协会的协议,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的安排,本所接收四名河南律师到本所交流学习
30
天。四名河南律师均为河南相关地级市当地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本次交流主要是针对业务开拓和法律服务产品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