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5/24 13:11:54
2024年5月16日,东莞市涉外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主题研讨会在东莞迎宾馆召开。
中国法学会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陈谦信,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金艳,东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梁杰钊,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汉容,市司法局局长陈鸿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黄键,东莞市司法局副局长何朝晖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特邀顾问单位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俊生、顾问单位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肖璟翊等10家顾问单位代表、于志宏等11名专家顾问代表以及东莞市涉外法治研究会会员代表一百多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精神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建立完善我市涉外法治研究平台,汇聚各方力量,提升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水平,统筹推进我市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东莞实践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与会代表审议通过《东莞市涉外法治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丁春波等119名首届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丁春波等54名首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市司法局局长陈鸿钧当选会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法学会副会长何朝晖当选常务副会长,市法学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旭东当选副会长兼秘书长,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春波等16人当选副会长,市律师协会港澳台与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市涉外律师服务团副团长张念等3人当选副秘书长。
陈鸿钧会长发言表示,研究会将依托法学会平台,充分发挥其统筹全市涉外资源的优势,凝聚会员的专业力量,努力将研究会打造成涉外法治领域的理论研究高地、学术交流平台、人才培养阵地、政府决策智库和服务支持平台,不断提升东莞市涉外法治建设水平,为东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活动还为研究会特邀顾问单位、顾问单位和专家顾问颁发了当选证书和聘书。其中,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成为特邀顾问单位,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等13家单位担任顾问单位,于志宏等17位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专家顾问。
东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梁杰钊发表了讲话。他表示,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东莞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1.14万亿元,实现进出口总额1.28万亿元,外贸规模位居全国第五、全省第二,经济对外依存度高达112%、位居全国前列,全球共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外商在莞投资,拥有外资企业1.3万家。当前,东莞正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更迫切需要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作用,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以高水平涉外法治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涉外法治研究会要深化学术研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聚焦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产生的多边合作法律机制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同时鼓励研究会发挥智库功能,围绕市“大湾区战略”“百千万工程”“投资年”行动等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相关立法、执法及法律服务等政策的起草论证,加强对国际法律规则变化、国际司法实践动态的研究。要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涉外法治人才的专业实践能力、外语运用能力、跨学科解决问题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并加强与港澳以及国际法学界的交流合作,向国际社会展示东莞涉外法治建设成果,讲好新时代东莞法治故事。
研究会还邀请了张亮、马耀添、陈方、邹平学、王千华、吴兴光、于志宏、周璇、闪涛以及陈锡康10位专家顾问参加涉外法治主题研讨会,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香港律师制度、粤港澳法律服务平台构建等议题进行了专题分享。
本所全力支持东莞市涉外法治研究会的筹建工作。
张念律师当选为研究会首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陈换弟律师当选为研究会首届理事会成员,张念律师和陈换弟律师于今年2月入选广东省涉外律师先锋人才库成员。
本所入选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
陈锡康律师受聘为研究会专家顾问。陈锡康律师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和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是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莞市法学会副会长、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深圳国际仲裁院、广州仲裁委员会以及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在主题研讨会上,陈锡康律师做了题为“国内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价值链中的角色定位-以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为例”的主题发言。在分享中,陈律师提及,如杰钊常委在讲话中提及,东莞是全球制造业重镇,经济对外依存度非常高,不少企业为细分产业领域的隐形冠军,全球产业链的链主,通过产品出口、技术交易和对外直接投资等多种形式,深度参与全球产业竞争,国际和国别法律环境的变化,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影响非常大,直接关乎我市经济的韧性,通过专业服务,支持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中补链、固链、强链和升链,我市律师需要有所作为,也大有可为。涉外法律服务涉及众多细分的服务需求,并不等于“外语+外国法”这种简单的业态,不同规模的国内律师事务所和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都有可能在丰富的业态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广阔市场空间。以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为例,通常会涉及国别法、国际法和比较法三大领域,其中国别法会具体涉及投资者母国、投资东道国以及投资中转地三个法域的法律,国际法会具体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国际经济法,比较法会具体涉及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规制比较及其投资决策的影响,在前述法律工作分工中,国内律师起码可以充当六个角色:第一个角色是为客户提供域外法律环境资讯的信息员;第二个角色是为客户做好依法规范高水平走出去的投资者母国法律顾问;第三个角色是为客户物色适当的域外法律服务机构的采购经纪人;第四个角色是支持客户统筹域内外服务机构有效协同作业的协调人;第五个角色是协助客户有效监察域外法律服务的监理人;第六个角色是担任客户处理投资争议的仲裁代理人。本地律师同业由于熟悉客户情况,仅前述第一和第二个角色已有足够的市场潜力可供拓展。不过,涉外法律服务和其他服务产业一样,都需要遵循产业生命周期的基本规律,都要经历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饱和期和衰退期五个发展阶段。如果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商协会能进行增信孵化,会有助于涉外法律服务尽快走过萌芽期,走进成长期。如果能在成长期开始能及时研究加强规制,将有助于持续健康发展,更好为企业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