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3
2019年12月27日下午,陈锡康律师捐资东莞市教育基金会项目签约仪式在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举行。
陈锡康律师为本所创始合伙人,1982-1985年年间就读于厚街中学初中部,1985-1988年间就读于东莞中学高中部,1988-1992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1992年7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5月正式执业至今,和梁智锐律师于1999年12月联合创办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至今。
陈锡康律师向东莞市教育基金会捐资人民币五十万元,设立“陈仲英先生奖助学金”计划,资助符合条件的厚街中学和东莞中学困难学员完成学业。资助款分四期支付,首期资助款为人民币二十万元。
东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朱小平先生,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孙华先生,东莞市教育局基建财务科科长、东莞市教育基金会理事祁沛林先生,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候任理事长肖胜阳先生,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候任秘书长何晓欣女士,厚街中学副校长卢照平先生,东莞中学德育处副主任张书福先生以及厚街中学德育处副主任曾嵘先生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签约仪式。
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智锐律师、刘敏律师和赵瑾律师以及当日留所工作的其他事务所员工全部参加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由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念律师主持。
在正式签订捐赠协议书之前,陈锡康律师和基金会以及两所受赠学校分别作了发言,扼要介绍了捐助计划的缘起、目的以及编排等相关情况。
陈锡康律师在发言中侧重解释了为什么要进行捐助、捐助为了什么以及为什么选择个人捐助等三方面问题。
为什么要进行捐助?
陈律师提及,二十年前的今天,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正式获颁发执业许可;三个月前,老父亲因病去世。选择在这个日子作出捐助安排,是对二十年间创业所获得的社会支持和关爱的一种反哺,是对因幼年失沽而在小学三年级就要休学的老父亲一种特别的悼念。同时,设定分期支付捐助款,相当于给自己创业二十年后再出发增加一点特殊的压力和动力。
陈律师解释,他是个职业病比较重的人,做事慢热,凡事都习惯性的要反复作解构和重构,事先一定把要做事情的理由和相关要素梳理清楚,然后以几乎自虐的方式反复进行严苛的组合、推演和研判,直到自己能把做一件事的缘由、理据、逻辑、目标以及落实措施弄的清清楚楚,形成完整的回路,才会决定要不要去做这件事。但是,一旦认准了目标,确定了编排,就会以近乎偏执的方式快速推进。事实上,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他就开始思考,应该以怎样的形式对二十年的创业工作做个点睛式阶段性总结,为后续的发展划个新坐标。
吹,以流光溢彩的庆祝活动让大家知道自己的成功感受自己成长的喜悦,以鼓舞人心的动人话语提醒大家我的成功你未必可以复制,没有这个资格,也不符合自己个性;灰,不事张扬,以一贯的谦卑闷头做事,把光彩留给客户,坚定地站在客户背后当个沉默的支持者,倒贴近惯常的工作风格,但在这个有着特殊意义的日子还不哼不哈无声无息,无异于抹杀二十年来全所同事的辛劳、客户的信赖和社会的嘉许,对谁都有欠公道,自己同样没有这个权利。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陈律师和事务所其他合伙人经过反复商量酝酿,最后确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过好事务所的二十岁生日:一切仪式从简,但简化不等于对付,要用有针对性的对应措施,表明事务所和合伙人团队将以积极的交待回应客户、社会以及同事的殷切期待;落实措施要让和事务所一起成长的同事有获得感,让社会清楚感知我们的社会责任感,事务所后续发展的规划要展示使命感。
本次捐助就是落实上述考虑的一项具体编排。
捐助为了什么?
陈律师坦诚地提到,事务所现下的规模并不大,业绩也不算辉煌,个人还不算宽裕,还有贷款在还,这笔捐助金额不算大,但相对个人能力和财务状况而言,也是一笔不少的数目,但依然作出这个捐助决定,就是希望,这笔为数不多的捐助在给困难学员带来一些确有实效的小帮助以外,还能传递三个信念:
第一个信念,善念不能缺席。
社会的和谐,生活的安宁,既是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期盼,也是所有社会成员合力的结果,大家的性格可能各有不同,动人的话语,殷勤的表白,也许未必需要,但个人性格不应成为忘记社会责任的理由和拒绝反哺社会的借口。
第二个信念,善意可以期待。
大家的际遇可能各有不同,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遭遇意外的可能。根据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经验,社会的援手是生活或者工作陷入困难的成员产生保持社会认同感、避免反社会心理的最有效方式之一,也是从根本上保障社会的长久安宁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安稳生活的最有力措施之一。
第三个信念,善举无需求同。
大家的能力和收入可能各有高低,事业的发展可能各有不同,表达善念的方式完全不需要相同。依法设立的基金会这类第三方专业组织,更给大家偷懒的机会,为大家以差异化的方式精准实现自己的慈善目标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
为什么选择个人捐助?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规模再小,也是一个组织,同样需要讲究治理规则。由于本次捐助同时包含有对去世家人的纪念,选择直接由个人进行捐助,公私分明,为事务所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将要包容更多新成员带好头立好规。
祁沛林科长详细介绍了东莞市教育基金会的基本架构、运作历史、后续设想以及本次捐助计划的具体编排。
卢照平老师在回顾了和陈律师当年师生共处的部分场景后表示,如陈律师般内向的学生都可以通过不断的教育深造,成为专业律师,服务社会,今天更以这种特殊形式回馈社会,反哺母校,学校更要相信教育的力量,要坚持师者的责任,善加使用捐助,让捐助发挥最大的功用和实效,让更多的学生可以为社会和母校添彩。
张书福老师在发言中提出,即便在东莞这种相对发达的地区,依然有学员可能会因家庭原因或其他灾变事故而陷入困难,需要政府救助或者社会伸出援手,如东莞市律师协会设立的法律人奖学金等细分奖助学已起了非常好的激励效果,期待有更多的精细化奖助学项目支持本地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在祁沛林科长代表东莞市教育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书后,陈律师马上操作,即时完成首期捐助款的汇付手续。
朱小平副局长讲话时,在充分肯定陈锡康律师的担当意识和模范作用的同时,着重讲了三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从1979年正式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东莞律师一直以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多元化公益公义参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肯定,其中,2006年-2016年间长达十年的党员律师义务协助接待信访项目、2014年以来的覆盖全市592个村(社区)以及对口支援韶关市乐昌、南雄、翁源和新丰四县市的一村(社区)法律顾问项目、东莞市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东莞市工会律师服务团、东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义务咨询和涉法涉诉接访项目、东莞律师对东莞地方立法的支持和参与以及新组建的东莞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的“法治体检”项目,已经成为我市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些品牌项目。
第二,东莞已经是省内律师人数较多、在省内乃至国内位置都靠前的律师大市,行业发展已转入新阶段,大市要有大市的风范和担当,新发展要有新作为,公益公义捐助方面的社会责任承担,要鼓励有意愿也有能力的行业贤达,由过往相对偶发性、碎片化的零散捐助,转为有准对性的项目捐助。
第三,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捐资的有效运用同样也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律师是从事专业工作的,更加要相信专业依靠专业,充分借助基金会等第三方专业机构,让我市律师的捐助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用和意义。
仪式结束后,参加仪式的嘉宾与本所合伙人合影留念。
陈律师除从事执业工作外,并有广泛的社会参与。有关陈律师的更多社会参与情况,可浏览本所官方网站(www.gdclco.com.cn)“服务团队”栏目,详细翻阅陈律师的个人简介资料。
附:
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英文名“Dongguan Education Foundation”,于1986年经东莞市政府批准设立,1989年正式设立。2003年10月,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市教育基金会按照重新登记的工作程序办理有关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民政厅批准,继续保留东莞市教育基金会组织,成立了东莞市东莞教育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并修改完善了《东莞市教育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经依法重新登记后,市教育基金会成为我市合法的基金会社团组织。用于扶贫助学的“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东莞市教育基金会有基金1741.63万元,成立至今累计收取利息3309.3万元,据了解,教育基金主要致力于扶贫助学、奖教奖学两大工作。
东莞市教育基金会成立以来,共计补助困难学校1020间,补助奖励先进教师3400人,补助各类教研活动40多次,累计补助资金总额达3000多万元,具体开展的活动包括:扶持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达1020间(次);参与了迎接香港回归虎门大桥万人行活动,筹集教育基金178万元,用于扶持我市教育事业;接受了广东三正集团的资助款120万元,资助40名2006年度考入大学读书的东莞户籍贫困家庭大学生完成大学学业;拨出164万元开展了“表彰奖励全市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活动以及“奖励当年全市高三教师和教研人员”活动;接受了东莞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0万元,对我市100名2010年度考上大学的东莞藉贫困家庭大学生;拨出了81.8万元开展了“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活动以及“奖励全市参加学科学术竞赛获奖中学教师学生”活动;拨出1万元慰问了横沥镇培英小学“英雄教师”覃健的家属。
此外,在2014年接受了东莞市侨胞何耀棣博士对我市100名2014年度考上大学的经济困难家庭女子大学生。从当年起连续四年给予本科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连续三年给予专科学生每人每年6000元的资助;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将在今后每年继续开展“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活动和“奖教奖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