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上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大机关西楼代表之家三楼多功能厅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由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林浩坤主任委员介绍了省人大常委会选聘监督司法咨询专家的有关情况,部分专家做了专题发言,常委会罗娟副主任就有效发挥专家作用做了动员讲话。
为扩大社会有序参与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有效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公开选聘一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选聘工作办法》,2016年11月1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九次主任会议票决选聘了包括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等30名同志为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
陈锡康律师现同时为东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东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
除执业工作以及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的社会工作外,陈锡康律师并有其他方面的广泛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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