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3/30
在去年8月20-21日同样在京西宾馆举行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孟建柱同志在今天上午的讲话中,对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明确律师的职能定位以及下一阶段推进律师业的发展,代表中央,有了一些新提法,注入了一些新内涵。即,律师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也要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动者、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者以及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促进者。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把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坚决纠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司法人员和律师不是“冤家”,而是法治路上的同行。要在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构建起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作为正式代表参与本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新一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
从2002年参加第五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开始,这已经是陈锡康律师第五次参加全国律师代表大会。陈律师为第五届、第六届、第八届和本次第九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第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