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3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2014年度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2015年度广东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之一,该项工作的主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5日联合签发的《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明确,这是一项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各部门配合,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重要工作。
2015年4月3日,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市长安、虎门、厚街及石龙等十个镇街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进行集中调研。
调研组由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李满堂副主任带队。我所合伙人、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律师参加调研。